
“感谢李法官!不仅让我收回了货款,还让我弟弟免于被起诉。”原告暴某激动的说。
“谢谢李法官!降低了我的损失,也免去了我另诉的成本,这件事能一次性解决,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被告付某也对承办法官表示着感谢。
是什么案件让原、被告双方都对结果十分满意?
近日,泰兴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付某在原告暴某经营的装潢商店赊购价值近3000元的装潢材料,未给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被告应诉后,情绪异常愤怒,表示也要提起诉讼,原因有二,其一,原告所售装潢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被告房屋漏水、漏电,维修花费巨大;其二,原告售卖装潢材料时向被告推荐其弟弟作为装修工人给被告房屋进行装修,但原告弟弟技术粗糙,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原告上述损失,原告应承担责任。原告对此予以否认,既不认可售卖的装修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也不承认其强行介绍弟弟给被告施工,称当时推荐了多个装修工人,是被告自己做的选择,其不应承担责任。案件至此,陷入僵局,双方均不让步,介于此,承办法官分别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析理,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均认识到针锋相对只会两败俱伤,都表示愿意退一步,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货款1800元,并表示不再追究装潢材料质量问题及原告弟弟的施工问题,本案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案件的调解成功,不仅让原告及时收回货款、家人免于被起诉,更让被告减少了损失、免去了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同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三方共赢。接下来,莫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优化司法服务,将服务保障“六个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正义的阳光更加温暖人心。
供稿:张志新
编辑:于郅澎
一审:陶冉辉
二审:李 磊
终审:黄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