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睦、幸福则社会安定、祥和,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近日,泰兴讨债公司充分发挥联调联动机制优势,成功化解了两起婚恋、家庭矛盾和一起合同租赁纠纷,既平息了当事人的剑拔弩张,更切实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婚恋纠纷引冲突
联调联动促和解
辖区居民常某(男)与李某(女)因感情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多次发生激烈争吵,甚至引发肢体冲突,派出所多次出警调解未果。为避免矛盾升级,城郊司法所以调解为先导,将责任靠前,与街道综治中心协调辖区派出所迅速启动联调联动机制,共同介入这起复杂家庭矛盾纠纷。司法所所长鲁学明是一名非常注重工作效率的基层负责人,第一时间履行工作职责,联合派出所民警、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组成了调解小组,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深入了解双方诉求。经了解,双方因经济纠纷、感情不和等问题积怨已久,互不相让。调解小组凝聚各方意见,决定从法律、情理、社会影响等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强调两个人不要光执着眼前的分歧,要多回顾曾经的理解和付出,更应着眼对孩子可能造成的心理负担和产生的影响,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调解,常某给李某诚挚道歉,并表示明天就把未支付的4000元生活费给李某,且以后每月按时向李某支付2000元的生活费。随后,联系双方的两位儿子,将其分别带回家中再进行劝解宽慰,达到案结事了。
2024年7月16日,常某与李某主动找到城郊司法所表示感谢,并在鲁所长的指导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一场家庭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家庭矛盾积怨深
温情调解化心结
辖区居民郝某某与儿子郝某因家庭琐事长期不和,近期再因琐事问题矛盾激化,甚至扬言要采取极端行为。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将信息共享给街道综治中心,综治中心与司法所迅速响应,联合介入调解。司法所所长鲁学明采取上门走访方式,深入了解双方矛盾根源。原来,郝某认为自己一直在力所能及地完成各项工作,但父亲始终不满意、看不惯,总是语言上多加唠叨,并且在事发当天动手打了自己,自己气不过便动手打了自己的妹妹。听清原委,调解小组决定先从纠正双方思想认识入手,既劝解作为父亲的郝某某要多从理解角度出发去体谅自己孩子,不要总和别人去做横向比较;又劝导作为儿子的郝某要冷静反思,父亲唠叨真正的出发点是望子成龙,希望自己做的更好,只不过是方式上过激了点,但同时,打妹妹万万不可取。双方要站在各自角度作换位思考,相信父子、兄妹之间不存在水火不容的情况,一番事理阐释下来,父子拥抱和好,互道理解,兄向妹也作了道歉,妹妹也表示谅解,一场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在温馨的劝导下和好如初,岁月再次静好。
商铺合租引纠纷
联动调解化干戈
辖区内宋某某与苑某某共同租用一底商,因房租即将到期,宋某某想将个人物品搬离商铺,苑某却扣押其货物要求其支付自己先垫付的850元取暖费。司法所接到社区网格员上报后,立即启动“三方联动”机制,联合综治中心、派出所组成调解小组。经实地走访,查看了租赁合同、取暖费缴纳凭证等关键证据。
理清头绪,归纳双方争议焦点,苑某某主张:双方口头约定平摊所有费用,而宋某某未支付当年的取暖费;宋某某反驳: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分摊取暖费,且自己已提前退租。
经进一步了解,共租合同中虽未约定附加费用分担条款,但双方确有多年合作关系和俗成惯例。据此,鲁所长向双方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0条和第581条之关于约定不明时合同内容的确定的规定,指出苑某某扣货行为可能涉及侵权。同时,从双方合作情谊切入,提醒双方“和气生财”。经疏导二人达成以下共识:宋某提前搬出一个月,苑某不向其返还租金;苑某也不再向宋某索要850元的取暖费。
这3起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展现了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联调联动机制的制度优势。暨综治中心统筹协调,司法所提供法律支撑,派出所做秩序保障,形成工作合力。三方联动不仅着眼解决面上问题,更加注重心理疏导和后续跟踪,确保矛盾纠纷不反弹。
司法所所长鲁学明表示:“家庭矛盾看似小事,但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更大冲突。我们坚持‘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通过联调联动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负责人,必须做到带头深入一线,倾听群众诉求,用心化解争议,用法律和温情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安定。”
未来,城郊街道将继续深化“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联调联动模式,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辖区居民营造平安、和谐的美好生活环境。
基础供稿:城郊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刘玉琦
审核:郑立敏
编辑:于 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