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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讨债公司妥善调解了一起判决后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既保障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5-04-08 访问量:29 来源:泰兴讨债公司 官网:https://tx.hflmwl.com/

近日,泰兴讨债公司妥善调解了一起判决后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既保障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又避免被告拉面人因财产困难陷入经营僵局,有效平衡双方利益,让“双难”变“双赢”。


2024年5月份,原告陕西中某某公司与被告马某某因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同年10月原告将被告起诉至当地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马某某自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公司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41756元,以及相应违约金。这一判决给本就经济困难的马某某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恰巧马某某通过网络看到为拉面人解决急难愁盼的化隆法院拉面巡回法庭。马某某打通了拉面巡回法庭的电话,向工作人员说明了判决内容及自己面临的困境,拉面巡回法庭迅速向院领导汇报该案件情况,并在研讨决定后迅速行动,联系化隆县驻西安市拉面经济服务办事处主任勉学勤共谋解决马某某困难。


拉面巡回法庭工作人员本着“能调则调,尽调当调”的理念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在确定争议焦点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矛盾,可以避免长期的诉讼成本。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马某某于调解当日一次性给付原告中某某公司房屋占有使用费30000元作为履行法院判决书的全部内容。次日,原告中某某公司在收到款项后立即向原告马某某出具收条,至此化隆法院拉面巡回法庭联动化隆县驻西安市拉面经济服务办事处有效解决了双方争议,缓解了双方的经济困境,维护了企业营商环境。


一纸调解协议,解的是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护的是拉面人的经营生态,本案虽为普通民事纠纷,却折射出“小案件”书写营商“大文章”,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努力寻求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联动调解,为优化拉面人的营商环境注入有温度的法治动能,切实让司法为企业保驾护航,生动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时代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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